首頁 智地小學堂110年 25 Dec 2021 【五股開臺尊王】國姓公的一支手指骨

25 Dec 2021 【五股開臺尊王】國姓公的一支手指骨

Huang Maru

◎柯榮三撰

2016年12月,「五股開臺尊王過爐」榮獲雲林縣政府公告(府文資二字第1053813652A號)為雲林縣指定登錄之「民俗(儀式)」。根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公告資料,「國姓公」本為鄭姓子孫的祖先神「老祖公」,鄭氏後裔及地方民眾爭相供奉國姓公的由來有一個傳說:相傳鄭成功過世後,鄭成功之孫鄭克塽要撿拾骨骸回中國福建南安埋葬,但撿拾的過程中遺漏了一節手指骨頭在臺灣,為子孫拾得,置於「國姓公」神像內,即為目前五房股輪流迎請的這尊神像,所以特別「靈感」。1許嘉明、蔡金蓉在1995年3月所發表〈雲林縣「國姓公過股」之研究〉一文,有詳盡的紀錄云:

 

根據田野實地訪談所得,關於國姓公祭祀的緣起有相當一致的説法,亦即相傳國姓最早是鄭姓家族所供奉的祖先神,至於為何分為五房輪祀,以至於演變成現在所謂五房股的五個不同聚落羣,輪流供奉的原因,則衆說紛云,今將田野訪談錄整理歸納下述幾種説法:

口碑一:相傳鄭成功過世後,孫鄭克塽撿其骨骸回大陸南安埋葬時,遺漏一節手指骨在臺灣,為其子孫拾得置於神像内,即為目前五股輪流迎請的此尊國姓公神像裡面,所以特別「靈感」。據説約於二百多年前的清朝乾隆末年,在萡子寮的海邊,也就是現在的長房股所在的廣溝厝,住著一戶鄭家後代。有一天,鄭家兄弟五人出海捕魚,發現遠處有一圑散發祥光的東西在漂流,五兄弟就將竹筏靠近,一看原來是一塊樟木,五兄弟不約而同的決定將此塊樟木雕刻其祖先鄭成功的神像奉祀。日後五兄弟有感於出海捕魚風險大,經討論決定向内陸遷移開墾農地,大兄留在祖居地萡子寮,也就是現在的長房股,範圍包括現在四湖鄕的廣溝村及三條崙的崙北村、崙南村三村;二兄則搬到現在虎尾鎮延平里的下湳仔及大埤豐田村的後溝仔,三房遷到斗南的石龜里、石溪里及靖興里等三里,四房遷到大埤鄕聯美村的頂田尾、下田尾、廓仔和興安村的三塊厝,以及嘉義溪口鄉游西村的潭肚寮;五房股遷到以前的洪厝寮,後來再遷到現時的崙背鄕大有村。由於當時五兄弟分居五處,所以國姓公的神像就由五房輪流請回鎮宅奉拜,因此每年農曆正月十六日是國姓公過股的日子。同時也由於民間認為正月十五日是屬於小過年,過年時通常習慣將神留在家中,小過年後再送神亦是一恰當時刻。2

 

事實上,許嘉明、蔡金蓉〈雲林縣「國姓公過股」之研究〉一文所採集到的口述傳說總共有四種,上段引文為「口碑一」。「口碑二」報導人的說法是,鄭成功去世後傳下五房子孫,因家中小孩時常病痛,經神明指示方知沒有祭拜祖先所致,於是五房議定雕刻國姓公祖先神,由於神威顯赫,各房爭奉引起糾紛,後來遂協調為輪流奉祀。「口碑三」報導人的說法是,曾聽其二伯說,鄭氏公族原居於南投竹山「東埔蚋」,鄭成功也埋葬在當地,因為二伯的大姊要回中國大陸,趁夜晚將偷掘鄭成功遺骸撿骨而去,事後族人檢視時拾得一節指頭骨,經商議雕刻神尊,將手指骨放入神像內。後來公族遷移到「竹達寮」,又因近海常致水災而散莊,再遷移到「新厝仔」,子孫繁衍後,五房子孫時為迎奉神尊時有爭執,故協商為各房輪流奉祀。「口碑四」報導人的說法是,從前鄭成功某部將退居新莊竹節寮,以教書為業,當鄭成功被運回中國安葬後,該部將在海邊拾得一塊木頭,為感念故主,遂雕刻為國姓公祭拜。後因教書之故遍歷土庫湳仔、石龜溪、潭肚寮各地,最後到大有,死後留下神像給學生,並遺言「不可獨人拜」,故學生們遵其遺囑而輪流祭拜。3

奉祀國姓公起源的民間傳說並非是嚴格的歷史考據,由於年代久遠,報導人之說各有其本,所以也就沒有是非對錯的問題。有趣的是,如果從傳說內容來看,在上述四種說法裡面有幾處情節似曾相識,例如「口碑一」、「口碑四」都提到國姓公神像,是從海上/海邊撿到的木頭雕刻而成。在臺灣各地,撿拾漂流木雕刻神像金身的傳說,並不少見,例如嘉義新港地區即流傳著,一塊樟木分別被雕刻成新港奉天宮、北港朝天宮、新港六興宮三尊媽祖神像的傳說。4

比較值得注意者,是「口碑一」、「口碑三」兩種說法中,都提到國姓公的神像之中藏有鄭成功的手指骨;手指骨的來源,一說為鄭克塽遷葬鄭成功骸骨時不小心遺漏在臺灣,一說為鄭成功遺骸被鄭氏族人暗中遷回大陸,其他在臺灣的鄭氏子孫檢視空墳時所得。5將手指骨置入神像的說法,很容易讓我們聯想到雕刻神像時有所謂「入神」的儀式,只是所放置到神像內者不是常見的七寶(金、銀、銅、鐵、真珠、玉、瑪瑙)或活雄蜂、靈符、香灰或其他可以增加神威的聖品6,而是鄭成功的一支手指骨。

無獨有偶,1934年10月發行的《南瀛佛教》第12卷第10號上,也記錄了一個鄭成功曾經遺留一支手指骨在臺灣的傳說:

 

八四、國姓爺
就是鄭成功,有鄭國聖、鄭聖王、延平王、開山聖王等的別名。福建省泉州府南安縣人。 幼小時穿儒冠,長大後遇到國難,有感於時勢,就伏節、移孝、對國家盡忠。起初明朝滅亡時,提倡正義、圖謀其恢復;後開拓台灣,奉故主的正朔,開闢荒涼的山川。現在的島民感其恩澤,稱其為開臺之祖。歿後,其子孫攜其遺骨離開臺灣,但留下指骨一支,說是其靈魂將永留此指來守護臺灣。因此就敬慕其德,建廟,在每年二月十五日祭拜。7

 

《南瀛佛教》是當時「大日本臺北南瀛佛教會」所發行的機關刊物8,自12卷第2號(1934年2月)起至第13卷第1號(1935年1月),連載一系列為署名「編譯子」者所寫的〈南瀛佛教講習錄:舊慣信仰出現的神佛〉;其中,在〈南瀛佛教講習錄:舊慣信仰出現的神佛(九)〉介紹了準提佛母、十八羅漢、普賢菩薩、文殊菩薩、善財童子、國姓爺、輔順將軍、羅祖師、殷祖師、姚祖師、臨水夫人、鍾馬氏祖婆、贔屭神母等臺灣傳統民間信仰中的各路神祇9,國姓公乃是其中之一。這段關於國姓公作為臺灣「舊慣信仰」之神的紀錄,既有耐人尋味之處卻也有不免讓人覺得可惜的遺憾。耐人尋味的是,文中提到鄭成功逝世以後,遺骨被子孫帶離開臺灣,「但留下指骨一支,說是其靈魂將永留此指來守護臺灣。因此就敬慕其德,建廟,在每年二月十五日祭拜」,我們好像看到了「國姓公過股」口碑傳說的影子。然而,不免讓人覺得可惜的遺憾是,這個傳說只有提到國姓公英靈附於手指骨上,為的是要能永遠守護臺灣,但卻偏偏沒有告訴我們當時所建的那座廟,到底位於何方?

雖說如此,「留下指骨一支」這個情節,與「國姓公過股」口碑之傳說,仍可謂存在有局部性的異曲同工之處。換言之,關於「國姓公過股」緣由傳說中敘述鄭成功遺落一支手指骨的講法,至少在1930年代已經形成,並且有一定程度的流傳,才會被記錄在〈南瀛佛教講習錄:舊慣信仰出現的神佛(九)〉當中。至於國姓公的一支手指骨是在何時被置入神像──亦即手指骨被置入神像的傳說情節是從何時開始出現的呢?且待對於「國姓公過股」祭祀、信仰與傳說有更深入瞭解與研究的朋友,來為我們釋疑解惑吧!

 


註腳

  1.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,「五股開臺尊王過爐」,網址:https://nchdb.boch.gov.tw/assets/overview/folklore/20180606000003(瀏覽日期:2021/9/1)。
  2. 許嘉明、蔡金蓉,〈雲林縣「國姓公過股」之研究〉,漢學研究中心編輯,《寺廟與民間文化研討會論文集》(臺北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,1995年3月),頁130。
  3. 許嘉明、蔡金蓉,〈雲林縣「國姓公過股」之研究〉,漢學研究中心編輯,《寺廟與民間文化研討會論文集》(臺北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,1995年3月),頁130-131。
  4. 根據大約刊印於1955年間的新港奉天宮簡介〈新港奉天宮之由來〉所述:「嘉慶二年一日,滿天烏雲密佈,狂風大作雷電交加,頃刻之間,大雨傾盆,河川告漲,一連三晝夜,始告天晴,河水湧退,港民爭先恐後往溪邊拾取溪水柴,在三康郎溪邊,發現一叢鉅大的樟樹,拾取者用大索綑住樟樹,使三隻水牛搬運,亦無法移動,忽見該樹發出毫光燦爛,港民見之無不稱奇,時遇景端師趕到,向眾人言及日前曾受聖母夢中指點,此樹要雕刻聖母之神像,勿亂使用,拾柴者亦願意將該樹寄贈天后宮雕刻聖母之神像,即再命人協助搬運,鉅大的樟樹竟毫不費力搬到岸上,此非神力之暗助耶?後地方諸紳商集議,聘請雕刻專家來廟雕刻,將頭節雕為祖媽(現奉祀新港奉天宮稱為『祖媽』[大媽]),第二節雕為貳媽(現奉祀北港朝天宮),第三節雕為參媽(現奉祀新港鄉溪北村六興宮),所餘雕一對千里眼、順風耳(現奉祀新港奉天宮)。」但是此說被北港朝天宮批駁為新港奉天宮自我吹噓之說。〈新港奉天宮之由來〉所述內容以及北港朝天宮之批駁,詳見陳家湖監修,蔡相煇等編修,《笨港史的真象──笨港毀滅論天妃廟正統卅年公案之廓清》(雲林:笨港媽祖文教基金會,1990年6月),頁58-59。
  5. 許嘉明、蔡金蓉,〈雲林縣「國姓公過股」之研究〉,漢學研究中心編輯,《寺廟與民間文化研討會論文集》(臺北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,1995年3月),頁130-131。
  6. 劉文三,《臺灣神像藝術》(臺北:藝術家出版社,1995年12月再版),頁30-31。
  7. 編譯子,〈南瀛佛教講習錄:舊慣信仰出現的神佛(九)〉,《南瀛佛教》第12卷第10號(大日本臺北南瀛佛教會,1934年10月),頁17-18,該刊以原刊影印收入《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》第115卷(北京: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製中心,2006年10月),頁409-410。原文為日文,中譯文引自「日據時期臺灣佛教史料」,《南瀛佛教》第12卷第10號,網址:http://buddhism.lib.ntu.edu.tw/museum/TAIWAN/ny/index.htm?ny12-10(瀏覽日期:2021/9/1)。
  8. 南瀛佛教會成立於1922年,首任會長為大正年間督導臺灣宗教調查事務的丸井圭治郎。丸井氏從大正四年(1915)三月受命督導臺灣宗教調查事務,並於大正八年(1919)提出《臺灣宗教調查報告書》。大正六年(1917)五月,正值宗教調查事務即將進入尾聲之前,丸井氏被臺灣總督府任命為新成立的「社寺課」課長,直到「社寺課」於大正十三年(1924)被裁撤為止。南瀛佛教會正是成立於這樣的背景之下,雖說如此,但南瀛佛教會本質上仍屬於「民間宗教團體」,其作用在於凝聚了日治時期臺灣佛教各派別發展的勢力,南瀛佛教會的組織功能,甚至繼續維持到戰後初期,直到被中國佛教會遷臺組織取代為止,詳見江燦騰,《臺灣佛教百年史之研究》(臺北:南天書局,1997年3月),頁30-31。
  9. 編譯子,〈南瀛佛教講習錄:舊慣信仰出現的神佛(九)〉,《南瀛佛教》第12卷第10號(大日本臺北南瀛佛教會,1934年10月),頁16-19,該刊以原刊影印收入《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》第115卷(北京: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製中心,2006年10月),頁408-411。

 

圖1:《南瀛佛教》第12卷第10號(大日本臺北南瀛佛教會,1934年10月)封面,該期封面誤植為「九月號」,收入《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》第115卷(北京: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製中心,2006年10月),頁391。

 

圖2:編譯子,〈南瀛佛教講習錄:舊慣信仰出現的神佛(九)〉,《南瀛佛教》第12卷第10號(大日本臺北南瀛佛教會,1934年10月),頁17,收入《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》第115卷(北京: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製中心,2006年10月),頁409。

 

圖3:編譯子,〈南瀛佛教講習錄:舊慣信仰出現的神佛(九)〉,《南瀛佛教》第12卷第10號(大日本臺北南瀛佛教會,1934年10月),頁18,收入《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》第115卷(北京: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製中心,2006年10月),頁410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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